一、材料使用要求
1、实木 进口美国樱桃木,要求木材色泽均匀,纹理清晰,质地细密,含水率应在11%+1%之间,应符合GB/T3324的要求。
2、木皮 美国进口AAA级直纹樱桃木皮,厚度不小于0.6mm。
3、板材 印尼进口AAA级“柳安”或“印志”牌木夹板和德国或意大利产的AAA级高密度板。要求表面平整,厚度均匀,游离甲醛释放量9mg-30mg/100g。
4、油漆 台湾大宝化工高品质PU聚酯漆。光泽均匀,硬度高,抗刮性强,不退色。
5、胶水
a 日本进口CU3白乳胶。用于实木与实木、板材与板材之间的粘合。
b 法国进口ATO和DUDIERM热溶颗粒胶。用于实木与板材之间的粘合。
c 日本进口尿醇胶。用于木皮与高密度板材之间的粘合。
6、 海棉 香港“多彩”或同档次品牌高密度低燃性泡胶,表面有防氧化层,用于底座的密度不少于25kg/m3,其它部位不少于22kg/m3,伸拉强度不少于85kpa。
7、布艺 由采购方提供样本。
8、所有五金件均采用德国“HAFELE”品牌。
9、以上所要求材料、半成品、成品必须达到国家环保标准要求,否则所有损失由供货方承担。
二、技术性能要求
1、基本规格及技术性能要求
1.1 规格: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
1.2 颜色:详见色板和材料样板及其它相关资料要求
1.3 使用材料材质:详见材料样板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
2、通用技术性能要求
2.1 所有加工尺寸一律按图施工,油漆颜色严格按照采购方提供的色板制作。
2.2 凡有虎斑、水波纹、蓝斑的薄片(木皮)不可使用于产品的任何部位。
2.3 凡有虫孔、节疤、蓝斑、裂纹的木料不可使用于产品的任何部位。
2.4 薄片(木皮)及木料之拼板或拼板时,材色务必一致,不可混用。
2.5 45°角度拼接误差必须控制在3mm以内。(合拼花成形边幅宽度)
2.6 装配及组立后缝隙必须控制在0.5mm以内并补平。
2.7 玻璃槽不可粗糙污黑,颜色必须与饰面板颜色一致。 可移动之产品桌面,端头及桌陲(立水)顶部均须着色,不可粗糙污黑,桌脚端头不可粗糙污黑,玻璃框与玻璃之间公差为2mm(每边1mm)。
2.8 桌底、层板(搁板)底部必须着色(平衡纸除外)并须保持干净,不得有污染。
2.9 立水下沿不可露白,必须着色并擦拭干净(含端头)。
2.10 所有配件颜色必须符合色板,组立后颜色必须一致。
2.11 成品包装方式,须满足运输、组装等要求。
2.12 结构必须合乎安全性、牢固性,并能严格按组合说明书之说明进行组合。
3、床类技术性能要求
3.1 床屏颜色整体一致,无色差。
3.2 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图纸及相关资料要求(包括木材、油漆等材料)。
3.3 实木尺寸与图纸尺寸保持一致,正负误差应小于1/8"。
3.4 实木线与饰面板接合必须紧密,无缝隙、黑条纹,颜色必须一致。
3.5 床屏实木线条必须打磨良好,要求平滑,线条大小、精细一致。
3.6 床屏夹板部位要求木纹合理,无划伤、碰压,木皮接口处无胶水痕迹和黑线。
3.7 扪皮板要求结合紧密、清洁、无污渍、划伤和斑点,颜色和皮类必须符合图纸及相关资料要求。
3.8 油漆面要求不粗糙,无砂眼、流油、划伤、油点等缺陷。
3.9 包装前要求床屏干净,无胶痕、残留胶水、碎屑、灰尘等粘附物。
4、柜类技术性能要求
4.1 喷油颜色与所用材料(包括油漆、木材等)必须符合图纸及相关资料要求。
4.2 成品实物尺寸必须与图纸尺寸相符,正负误差小于1/8"。
4.3 实木与木皮搭配合理,见光面整体颜色一致,无色差。
4.4 木皮拼接合理,无色差、阴阳色,木皮无划伤、碰伤、碰烂、磨穿、刨穿、发黑、雀斑、起泡、脱胶等不良现象。
4.5 实木线、木皮打磨光滑平整,无波浪形和凸凹感。
4.6 封边条与木皮接合处对角自然,无缝隙、疤节、残留胶水和黑线等。
4.7 锣线(坑线)线条粗细、深浅大小均匀一致,无波浪形和锣刀烫黑的痕迹。
4.8 面板木皮拼花木纹拼接合理,接合处无缝隙。
4.9 门板及柜桶面板与柜身木纹相配,拼装合理。边柜与柜桶面、柜门板组装线条平行,内笼柜桶面疏口要求在1mm内,以看不见趟路为标准。
4.10 面板、侧板(中侧板、中横板)无变形,接合处无缝隙。
4.11 趟门柜桶开合顺畅自然,无碰顶、底、侧板及摆动现象。
4.12 成品表面与内笼清洁干净,无残留胶水、胶纸印痕。
4.13 层板大小合适,安放平衡,无变形,间隙小于1/8",四边封木皮。
4.14 见光部位需贴好木皮,不能看见万花板或纤维板。
4.15 配置的玻璃或镜子大小适中,无碰缺、划花、脱水银现象。
4.16 五金配置齐全、无生锈、变形、螺丝选用正确。酒店柜桶家具要用进口趟路。
4.17 组装产品整体结构合理,装嵌牢固,无松动摇晃现象及背板无漏光等。
4.18 产品任何部位外包装箱都不能写无关文字,并且清洁干净。
4.19 油漆面必须光滑平整,无砂眼、流油、橘皮、漏喷、泛白(黄),沟槽无缺油、残留胶水、原子灰等不良现象。
4.20 包装结构安全可靠。云石、玻璃等要另做钉架。
5、沙发、写字椅类技术性能要求
5.1 沙发架大体分为见光面、外架与不见光面(内架)。
5.2 见光面木架必须选料正确,实木花纹颜色一致,无发黑、疤痕现象。
5.3 内外木架与图纸尺寸相符,正负误差小于1/4"
5.4 内外框架结构牢固,无爆裂、松动、摇晃等现象。
5.5 油漆面光滑平整,无砂眼、流油、橘皮、划花、碰坏等。
5.6 座背拉簧与松紧分布均匀,弹性稳定,松紧适当。
5.7 内笼订布均匀适当,无松皱现象。
5.8 木架切胶海绵松软适当 ,厚薄尺寸一致,胶水喷涂均匀。
5.9 配套组合沙发扪布(皮)颜色必须相同,无明显色差。
5.10 布、皮扪装时松紧适当,缝订必须结实牢靠。
5.11 扪布(皮)花纹对接正确、合理,无错位或倾斜不直等现象。
5.12 靠背波花松软适度,均匀饱满、弹性良好。
5.13 坐垫大小合适,弹性好,接装紧凑无间隙,坐背后靠垫必须平整,无高低不平现象。
5.14 装配沙发尺寸合理,无松动,四脚无摇晃且在同一水平线上。
5.15 包装时必须检查实木及油漆面是否碰损或划花。
5.16 布(皮)表必须保证清洁干净,无污渍、划伤、斑点。